公告信息: | |||
采购项目名称 |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常规消耗性器材(第二批)项目 | ||
品目 | 货物/设备/政法、消防、检测设备/消防设备 | ||
采购单位 |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| ||
行政区域 | 天津市 | 公告时间 | 2023年10月26日 16:44 |
首次公告日期 | 2023年10月23日 | 更正日期 | 2023年10月26日 |
更正事项 | 采购文件 | ||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项目联系人 | 丁亚天、杨光、鲁志强 | ||
项目联系电话 | 022-24538319 | ||
采购单位 |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| ||
采购单位地址 |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| ||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刘泽轶 022-27330119 | ||
代理机构名称 |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| ||
代理机构地址 |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(邮编:300161) | ||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丁亚天 022-24538319 |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TGPC-2023-A-0183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常规消耗性器材(第二批)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10月2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(一)项目需求书第二项“采购清单”中,第五包“▲位移余震监测仪”需求条款第10项“样品评测要求”中,“(1)主机显示屏可具有各监控器电量显示、位移监控器至被监测物距离实时显示、气体浓度显示、报警监控、监控精度调节、各监控器报警信号无线传输、声光报警等功能。”更正为“(1)主机显示屏可具有各监控器电量显示、位移监控器至被监测物距离实时显示、报警监控、监控精度调节、各监控器报警信号无线传输、声光报警等功能。”
(二)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中,第五包主观分样品评测的“1、主机显示屏可具有各监控器电量显示、位移监控器至被监测物距离实时显示、气体浓度显示、报警监控、监控精度调节、各监控器报警信号无线传输、声光报警等功能。完全符合需求:8分;有1处瑕疵:4分;其他:0分。”更正为“1、主机显示屏可具有各监控器电量显示、位移监控器至被监测物距离实时显示、报警监控、监控精度调节、各监控器报警信号无线传输、声光报警等功能。完全符合需求:8分;有1处瑕疵:4分;其他:0分。”
(三)其他内容无变更。
更正日期:2023年10月26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
联系方式:刘泽轶 022-27330119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
地 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(邮编:300161)
联系方式:丁亚天 022-24538319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丁亚天、杨光、鲁志强
电 话: 022-24538319